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 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 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 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 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 亡至长安 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 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 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 ,十馀日未定 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 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 丞留太子逮 不遣,劾不 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 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 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 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 ,讯王以斥雷被事 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 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 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 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 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 甚。诸使道从 长安来,为妄 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