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 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