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 坐。不告奸者腰 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 同罚。民有 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 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 者,各以轻重 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 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 宗室非有军功论, 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 功者显荣, 无功者虽富无所 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