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