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