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