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