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