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