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