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