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 制也。能穷乐之极 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