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