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 连坐。不 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 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 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 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 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 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 服以家次。 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