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