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