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