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 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 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