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