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 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 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他女。 宣公得齐女,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与 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 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 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子 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 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 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 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 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 子白旄,即 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“逆父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 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 死,而太子伋又至 ,谓盗曰:“所 当杀乃我也。” 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。 十九年,宣公卒,太子朔立,是为惠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