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