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