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