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