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