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