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 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 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 温舒,而吏民益轻 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 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 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 兵,释死罪, 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 杀二千石,为檄 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 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 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 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 ,发觉而捕 弗满品者 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 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 不能得,坐课累府, 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 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