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