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