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 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疏 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 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 之,此与晋之 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