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 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 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 ,天用剿绝 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 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,女不 共命。御 非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 祖;不用 命,僇于社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