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 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 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 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