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 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