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 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 免、白政,楚有殷 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 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 城邑,取库 兵,释死罪,缚 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 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 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 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 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 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 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 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