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