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