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