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