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