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