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;和以其赂 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 共伯入釐侯羡自 杀。卫人因葬之釐 侯旁,谥曰共 伯,而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