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