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