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 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 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 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