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 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 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 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 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 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五 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