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 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 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 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