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 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