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