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 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