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 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 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